读历史就不能不了解古人的姓字名号,要不然将一人当做两人或是将几人混淆那可就要闹出笑话了,下面我们就将这几个概念分开来解释一下。先说姓,姓即姓氏在今天看来是一个意思,但在上古的时候确是两种含义,即有姓又有氏,姓氏不混同。姓是一种由母系氏族社会而来的族号用以区别血脉,凡是同姓者皆有共同之血脉源头,同姓不婚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周代贵族女子被记载上史书的,可以无名但绝不能无姓,如《左传》中齐国的宣姜、秦国的怀嬴。姜和嬴都是她们的本姓,宣和怀则是她们丈夫的谥号。未出嫁的女子则可以在姓前加以自己的排行,但无论哪一种称呼中都是一定要能显示出姓的,如孟姜女那就是说姓姜这么一家的大女儿。而氏是姓的分支,由于子孙的繁衍一族之中只有长子能够获得法定继承权保留原有的姓,其他支系不能超过五代就要改氏以示区别。至于这个产生的新氏通常是以祖先或自己的封地命名的,也可以是祖先的官爵或字号。如商的天子姓子,但商被周人灭亡之后他的后人封在了宋地,以后就有商的遗民以宋为氏,宋国的最后一任国君就叫做宋偃;又如宋桓公的儿子公子目夷字子鱼,他的后人就以先人字号为氏有叫鱼苕、鱼石的,所以宋偃的全称就是子姓宋氏而鱼石的全称是子姓鱼氏。这就是先秦所谓的“姓百代不变,氏五世而迁”。通过看一个人的氏可以大致反映出他的地位和贵贱尊卑,因为这些氏是要靠受封或显赫的先祖得来,因此那个时候男子的称呼与女子正好相反是称氏不称姓。如百里奚、屈原都是以氏而言,他们的全称应该分别为姬姓百里氏和芈姓屈氏。当然上述种种都是对于贵族而言,平民在那个时代无所谓什么姓氏的,“百姓”一词的本义就是指贵族,平民和奴隶称作氓或黎民。一般的平民和奴隶只能在名字前冠以职业以示区别,如庖丁就是一个叫丁的厨师(或说是一个男性厨师)、师旷就是一个叫旷的乐师、奕秋就是一个叫秋的棋手。战国中后期以后随着奴隶制的土崩瓦解姓氏才逐渐混而为一,到汉魏时代则已姓氏无别统称为姓,且自天子至平民都可以有姓氏,不再是贵族的专利。
接下来说名字,古人的名字同姓氏一样也是分离的,正所谓有名有字。名是幼年即有,而字须到20岁加冠之后方才取得,而女子是到了15岁如果已经许嫁那就要加笄,相当于男子的加冠并取字,如果尚未许嫁那么也要到20岁加笄之年取字。因此古代的女子没有许嫁又称“待字”,“待字闺中”一词就是由此而来。等到一个人有了字以后朋友或同辈之间为表示互相尊重当以字相称,但长辈对晚辈仍可以称名。如三国中周瑜和蒋干互称“公瑾”“子敬”就是为了对对方表示尊重。在书面表达中汉以前的文章中称人是先字后名,如孟明(字)视(名)、孔父(字)嘉(名),汉以后则是不再同时称名字而是先姓后字,如曹(姓)孟德(字)、王(姓)仲宣(字)。至于字的取法,一般是与名同义反义或相关的词,如岳飞字鹏举、张飞字翼德等等,还有两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找一个与名字中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字,然后在前面加上长幼排序或是一个“子”字即可。如端木赐字子贡、仲有字子路。孙策字伯符、孙权字仲谋等等。这就是所谓的名字。
最后来看一下号,古人的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死后受封的谥号,一种是生前尊称的别号。死后谥号主要是为了评价该人一生的,故为褒义贬义平义三种,褒义的如昭、文、武、穆等,贬义的如幽、厉、冲、灵、殇等,中性的如哀、怀、愍等。字数上面有取单字的也有取多字的,如重耳谥号晋文公、岳飞谥号武穆王、诸葛亮谥号忠武侯,当然这些都是官谥也就是以名义追赠的,还有一种是文人学者之间的私谥,如展禽私谥惠(就是我们常说的柳下惠)、陶渊明私谥靖节、黄庭坚私谥文节。至于别号就是自己取的一种蕴涵某种志向抒发某种感情寄托或他人为了尊重的一种称呼。如李白的“青莲居士”、欧阳修的“六一居士”、杜甫称“杜工部”、柳宗元后人称“柳河东”等等。
而言之,名,字,号都是人的不同称呼,统称为人的名字。 姓的形成有不同的历史过程,同样的姓未必就是一个起源。如“贺”,有的是原姓“贺兰”或“贺敦”简化为“贺”,有的是原姓“庆”,因避皇帝讳而改姓“贺”。姓也因的、地理的、民族的等等原因而变化。如五代时吴越的“刘”姓因避讳(“刘”与吴越王“钱鏐”的名同音)改姓“金”;明代“靖难”②之后,黄子澄的后人因避祸改姓“田”,而“靖难”有功的太监马三保却被赐姓为“郑”(就是以“三保太监下西洋”著称的郑和);北魏孝文帝为推行“汉化”而改“拓跋”姓为“元”姓。又如“汉代诸县(今山东省境内)的“葛”姓迁到阳都(今河南省境内),为了和当地的葛姓区别就称为“诸葛”,而齐地的“田”姓外迁,以外迁的次第改姓“第一”、“第二”……(如东汉名臣“第五伦”)。可见,姓就是一种符号,并不象封建宗法制的维护者所宣传的那样神秘和神圣。
名,是在社会上使用的个人的符号。夏商两代留下来的一些人名如孔甲、盘庚、武丁等和干支相联系,可能和生辰有关。春秋时有些人名如“黑臀”、“黑肱”等应是以生理特征命名的。郑庄公名“寤(牾)生”,则是他母亲难产的纪实。可见那时有些名字还是很朴素的。但那时有些人名所用的字也有特定的含意,这含意并因同时出现的“字”而更为清楚。“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和“名”相表里的,所以又叫“表字”。屈原在《离骚》里自述:“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正则”就是“平”,“灵均”就是“原”。他名“平”字“原”,“名”和“字”有意义上的联系。古人“名”和“字”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如:东汉创制地动仪的张衡字平子、“击鼓骂曹”的文学家祢衡字正平,他们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诗人秦观字少游、陆游字务观,他们名、字中的“观”和“游”也是同义。又如唐代书法家褚遂良字登善、宋代文学家曾巩字子固,他们名、字中的“良”与“善”、“巩”与“固”也都是同义。“名”和“字”有意义相辅的,如:东汉“举案齐眉”的文学家梁鸿字伯鸾,“鸿”、“鸾”都是为人称道的两种飞禽;西晋文学家陆机字士衡,“机”、“衡”都是北斗中的两颗星。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补之字无咎(“咎”是过错),因能“补”过才能“无咎”。“渔”(打鱼)、“樵”(砍柴)常为侣,宋代史学家、《通志》的编者郑樵字渔仲;“渔翁”又常戴“笠”,清代文学家李渔字笠翁。“名”和“字”有意义相反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元代书画家赵孟頫字子昂、清代作家管同字异之,他们“名”、“字”中的“熹”与“晦”、“頫(俯)”与“昂”、“同”与“异”都是反义。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书古典,如:汉末“建安七子”之一徐干字伟长,《孔丛子》有“非不伟其体干也”句;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谓德操”句。三国赵云字子龙,取自《周易》“云从龙,风从虎”;唐代文学家陆羽(著有《茶经》,后世尊为“茶神”)字鸿渐,也是取自《周易》“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元末戏曲家高明(著有《琵琶记》)字则诚,取自《礼记》“诚则明矣”;明代军事家于谦字廷益和清初文人钱谦益字受之,则都是用《尚书》中“谦受益”的典故。
古人的“名”、“字”还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如伯夷、叔齐,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孟姜女就是姜姓的长女。汉代以后逐渐在“名”或“字”中用同样的字或偏旁表同辈关系,如唐代抵抗安禄山的名将颜果卿和他的弟弟颜曜卿、颜春卿共用“卿”字,和他们同辈的堂兄弟颜真卿(以书法传世)也用“卿”字。宋代文学家苏轼、苏辙兄弟共用偏旁“车”表同辈。明神宗的儿子朱常洛(明光宗)、朱常瀛、朱常洵等,第二字共用“常”,第三字共用“氵”旁;吊死在景山上的明崇祯帝朱由检和他的哥哥朱由校(明熹宗)、堂兄弟朱由榔(南明永历帝)、朱由崧(南明弘光帝)等第二字共用“由”,第三字共用“木”旁。在这种情况下,姓名中的第一字是和父、祖共用的族名,第二字和第三字的一半是和弟兄等共用的辈名,具体到个人身上就只有半个字了。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朱用纯的柏庐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些别号的使用率(如苏东坡、郑板桥、朱柏庐等)甚至超过本名。别号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象姓名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因而可以更自由地抒发或标榜使用者的某种情操。别号中常见的“居士”、“山人”之类就是为了表示使用者鄙视利禄的志趣。宋代欧阳修晚年号“六一居士”,就是以一万卷书、一千卷古金石文、一张琴、一局棋、一壶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共六个“一”取号。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忧世愤俗,被权贵们讥为不守礼法,他就自号“放翁”,表示对他们的蔑视。明末画家朱耷在明亡后取号“八大山人”(“八大”连写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寓“哭笑不得”意),来抒发自己怀念故国的悲愤之情。当然,更多的官僚缙绅和封建文人所取的各种动听的别号只不过是附庸风雅、沽名钓誉的幌子。
另外还有“绰号”,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认的别号,是对人的刻画和形容。春秋百里奚沦落楚国,被秦穆公用五张羖(音古,指黑公羊)皮赎回相秦,人称“五羖大夫”,可算是古代的绰号。唐代奸相李义府外柔内奸,被人称为“笑中刀”(成语“笑里藏刀”的起源),又号为“人猫”;宋代王珪任宰相十多年除“取旨、领旨、传旨”外不干别的事,当时号为“三旨相公”,这几个贬义的绰号形象地勾勒了封建官僚的嘴脸。《水浒》里梁山上一百○八人个个都有绰号,大都准确地描摹了人物性格、特长或生理特点,这些绰号作为姓名的代称,更是人们所熟知的。
除了上述的字、号之外,历史上常常用来代替个人姓名的还有:
一、地名(包括出生地、住地和任职所在地等)。如东汉孔融称为孔北海、唐代韩愈称为韩昌黎、柳宗元称为柳河东或柳柳州、宋代苏辙称为苏栾城等。以地名称人在封建时代是表尊敬,叫做称“地望”。但清末有人做了一幅对联:“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上联指任北洋大臣(宰相)的李鸿章(合肥人)、下联指任户部尚书(司农)的翁同龢(常熟人),却利用“地望”的双关语义讽刺了封建大官僚的贪婪豪奢。
二、官爵名(包括职衔、封号等)。如东汉发出“穷当益坚、老当益壮”豪言的马援称马伏波(曾任伏波将军),投笔从戎的班超称班定远(曾封定远侯),蔡邕称蔡中郎(曾任中郎将),三国嵇康称嵇中散(曾任中散大夫),唐代杜甫称杜工部、杜拾遗(曾任工部员外郎、左拾遗)等。
三、弟子或后人所上的尊称。如宋周敦颐称濂川先生,北宋吕本中和南宋吕祖谦先后称东莱先生,明归有光称震川先生,王夫之称船山先生等。还有在死后由门人、后人上的尊号(“私溢”),如隋代王通的文中、晋代陶潜的靖节等。
四、谥号,即死后由皇帝颁赐的荣称。如宋包拯称包孝肃、岳飞称岳武穆、明徐光启称徐文定、清纪昀称纪文达等。
五、在姓氏前加形容词指称特定的同姓者。如大戴、小戴分指汉代学者戴德、戴圣叔侄(他们编纂的《礼记》也分别称为《大戴礼》、《小戴礼》),晋代作家阮籍、阮咸叔侄也分别称为大阮和小阮(“大阮”和“小阮”因而成了“叔”、“侄”的同义词),南朝谢灵运和堂弟谢惠连都是诗人,也被称为大、小谢。唐代诗人中老杜(亦作大杜)专指杜甫,小杜专指杜牧。老苏、大苏、小苏则指宋代苏洵、苏轼、苏辙父子。
六、以几个姓并称特定的几个人。如“伊吕”指商伊尹、周吕尚;“马班”(或“班马”)指司马迁(《史记》作者)、班固(《汉书》作者);唐诗人中“李杜”是李白、杜甫,“元白”是元稹、白居易;“韩柳”是韩愈、柳宗元。还有前面提到的大谢小谢合称“二谢”,加上南朝另一诗人谢眺又合称“三谢”;“二程”专指宋代学者程颢、程颐兄弟;苏洵、苏轼、苏辙又合称“三苏”。
七、在唐代还常以行第连同姓名官职等称人。王维有诗题《送元二使西安》(“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就是其中的名句)、唐诗中屡见《答王十二》、《问刘十九》、《同李十一醉忆元九》、《送裴十八图南》、《寄丘二十二员外》之类的题目,都是以行第称人的。如李白是李十二、韩愈是韩十八、柳宗元是柳八、元稹是元九等。行第还可连同名和官职并称,如裴图南称裴十八图南、杜甫称杜二拾遗、白居易称白二十二舍人等。宋代也还有此风习,如秦观称秦七、欧阳修称欧九、黄庭坚称黄九等。
以上所说的封建社会的姓名字号之类,都是封建宗法制度和伦理道德等观念形态的组成部分。我们今天直接以姓名作为古人的代号就行了,已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但是,由于它们在历史上长期存在并被广泛使用过,又是我们不能完全回避得了的。如《正气歌》的作者文天详、字履善,又字宋瑞(祥、善、瑞三字同义),历代还常称他“文文山”(自号)、“文丞相”(官职)、“文信国”(封号)等,他的著作也分别题名为《文山集》、《文丞相集》、《文信国公集》、《文信公题杜诗》等。又如《四库全书》中以“王”为首字题名的著作有五十多种,其中绝大多数是以字号或其他代称题名的,如《王子安集》(唐王勃的字)、《王天游集》(明王达的号)、《王阳明集》(明王守仁的尊号)、《王文成公全书》(明王守仁的谥号)、《王荆公诗注》(宋王安石的封号)、《王右丞集》(唐王维的官职)等。还有很多姓王的人的文集,题目上根本无姓名,如《临川集》(宋王安石原籍临川)、《凤洲笔记》、《弇州山人题跋》(明王世贞,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渔阳文录》(清王世祯,号渔洋山人)、《船山全集》(清王夫之,尊称船山先生)等。如果我们对古人姓名字号的知识毫无所知,根本无从识别。所以,为了阅读古籍以及研究古人思想、风格,还是需要我们对它有所了解的。
想必很多人都知道,古人除了名字之外,还有字和号。比如,大文学家苏轼,名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那么,名、字、号,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名】“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
据说在古代,婴儿在出生三个月的时候由父亲命名,即“幼名”。这可能是从前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出生满三月的婴儿存活几率才比较大,长辈也会在这时帮小孩正式取名。
据《礼记·内则》记载,到了这一天,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给他取名。名取定以后,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然后把孩子的名字通告亲戚,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并报告地方长官,入籍登记。
因此命名仪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这种习俗虽然没有了,但给孩子过“百岁”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其实在中国民间,部分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婴儿满月时才命名的习俗,不过命名的权利不再由父亲一人担当,而是由婴儿的亲人共同担当。
名,一般就是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关于古人取名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中也写得很明确:“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此外,古人还提出了取名需避开的六条禁忌,分别是: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以生时的特征命名叫信,以祥瑞的字来命名叫义,以相类似的东西来命名叫象,用物品来命名叫假,用与父亲有关系的意思命名叫类。命名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畜牲名,不用器物礼物名。)
从宋朝开始,取名的讲究就更多了,家族辈分、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都纳入了考量的范围。可见,古人的名字中,寄托着长辈的殷殷期望,象征着人的身份、地位。
【字】“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意思就是,要出生三个月时,取名,为幼名,在二十岁成人行冠礼时,取字。
字,是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由此可见,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并非男性独有。举例:王昭君,名嫱,字昭君。
大多数情况下,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如并列,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比如屈平,字原,古语中“广平曰原”,所以两者意思相同。字的意思和名相近,但不完全一样,可以互为补充。比如陆机,字士衡,机、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相辅相成。
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则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字与名意思相顺承、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比如赵云,字子龙。
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
【号】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
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
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字以上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白香山。
这些别号,多寄托主人的情怀、品格、兴趣爱好和生活经历等,是人生追求的体现。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帝王、士大夫等死后还被冠以谥号、庙号,也是别号的一种。如“范文正公”“曾文正公”“秦穆公”之类。
何时呼名?何时呼字?
《礼记·士冠礼》中记载:“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也就是说,步入社会之后,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称他的字而不是名。
因为古人看来,一个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长辈面前才能使用,而字是用来在平辈或晚辈间称呼的。而号可以在文章唱和时作为代称,也可以用来自称。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此三者包含着个人的全部品格,是文化意蕴,生活情怀的体现,所以古人在取名、字、号时如此讲究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如何简要区分呢?【名】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
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苏轼为苏子瞻,苏辙为苏子由等。
【号】号又叫别号、表号。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
如:陶潜号五柳先生,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李商隐号玉溪生,贺知章晚年自号四明狂客,欧阳修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王安石晚年号半山,苏轼号东坡居士,陆游号放翁,文天祥号文山,辛弃疾号稼轩,李清照号易安居士,杨万里号诚斋,罗贯中号湖海散人,关汉卿号已斋叟,吴承恩号射阳山人,方苞号望溪,吴趼人号我佛山人,袁枚号随园老人,刘鹗号洪都百炼生。
【谥号】古代王侯将相、高级官吏、著名文士等死后被追加的称号叫谥号。
如称陶渊明为靖节征士,欧阳修为欧阳文忠公,王安石为王文公,范仲淹为范文正公,王翱为王忠肃公,左光斗为左忠毅公,史可法为史忠烈公,林则徐为林文忠公。而称奸臣秦桧为缪丑则是一种“恶谥”。
【区别】名、字与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由父亲或尊长取定,后者由自己取定。
古代同一个人在他的姓名之外,往往又有字、号,有时还不止一个号,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称呼。比如,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号卧龙。
字只是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号也叫别称、别字、别号。《周礼·春官·大祝》:“号为尊其名更美称焉”。名、字是由尊长代取,而号则不同,号初为自取,称自号;后来,才有别人送上的称号,称尊号、雅号等。自号一般都有寓意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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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来历
起号之风,源于何时,文献资料上没有详细记载,大概在春秋战国时就有了。像“老聃”、“鬼谷子”等,可视为中国最早的别号。
东晋时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南北朝时代有更多的人给自己起了号,唐宋时形成普遍风气,元明清达到鼎盛,不但人人有号,而且一个人可以起许多号。如明朝画家陈洪缓有“老莲”、“老迟”、“悔迟”、“云门僧”等四个号。
延至近代,用号风气一直不衰,如苏玄瑛号“曼殊”;齐璜号“白石”;何香凝号“双清楼主”。现代以来文人的号逐渐被笔名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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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只是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中国古代人于名字之外的自称。简称号。别号多为自己所起,亦有他人所起。与名、字无联系。在古人称谓中,别号亦常作为称呼之用。
古代人的名和字
名和字的区别在很多文献上写得比较明白,如《礼记·檀弓上》所言「幼名,冠字」,人在出生的时候无名无字,出生三个月之后,会起名字,这就是「幼名」。在成年之后,行冠礼,则「冠而字之」,可以走入社会了。
一个人在成年之后,长辈们起的「名」就不适宜在公开场合直接称呼了,要取一个新的叫法,就有了「字」。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例如:称司马迁为司马子长,李白为李太白,欧阳修为欧阳永叔,苏轼为苏子瞻等。
字是对这个人的称呼,以前人叫诸葛亮,只能叫孔明,或者叫卧龙,有的人是没有号的,号能够反映一个人的性格,直呼其名在古代是没文化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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